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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概况

马来西亚是个美丽而神奇的热带国家,位于赤道以北7度,居东南亚的核心地带,由马来西亚半岛、婆罗洲岛的沙巴与砂劳越两州合并而成,她的幅员辽阔占地329.758平方公里。
虽然马来西亚不是一个大国,但却是亚洲最繁荣的国家之一,与中国的经贸与合作持续稳定发展,每年的增长幅度超过30%,是中国在世界上的第十大贸易伙伴国。近几年来经济形势稳定,失业率低。马来西亚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社会多元,政治稳定,人口素质较高,教育设施和医疗设备标准较高,生活费用低廉,华人人口比例高,适宜华人定居。马来西亚气候全年炎热潮湿,不过,在山区名胜的天气则较清爽凉快。气温介于21度-32度之间。每年平均雨量介于2000-2500毫米,全年湿度高。伊斯兰教是马来西亚的官方宗教,而当地人可自由地选择他们各自的宗教信仰,如:佛教、兴都教或基督教等。
国名
马来西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简称马来西亚。
国民
2500多万(2005年12月)。其中马来人及其他原住民占66.1%,华人占25.3 %,印度人占7.4%。沙捞越州原住居民中以伊班族为主,沙巴州以卡达山族为主。马来语为国语,通用英语,华语使用也较广泛。伊斯兰教为国教,其他宗教有佛教、印度教、基督教、拜物教等。
国都
吉隆坡(kuala lumpur) ,人口约120多万。具有观光和通讯两大功能的吉隆坡塔,高达466米,是亚洲最高塔之一,如两柄银色利剑直插云端。吉隆坡还是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的缩影,市内清真寺以及佛教、印度教的寺庙随处可见,基督教的教堂也有20来座。新首都:普特拉贾亚(putrajaya) 位于吉隆坡以南35公里处,总理府及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于1999年6月迁入,2005年前搬迁完毕;人口约7000。
国旗
 
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主体部分由14道红白相间、宽度相等的横条组成。左上方有一深蓝色的长方形,上有一弯黄色新月和一颗14个尖角的黄色星。14道红白横条和14角星象征马来西亚的13个州和政府。蓝色象征人民的团结及马来西亚与英联邦的关系──英国国旗以蓝色为旗底,黄色象征国家元首,新月象征马来西亚的国教伊斯兰教。
国徽
 
中间为盾形徽。盾徽上面绘有一弯黄色新月和一颗14个尖角的黄色星,盾面上的图案和颜色象征马来西亚的组成及其行政区划。盾面上部列有5把入鞘的短剑,它们分别代表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州、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盾面中间部分绘有红、黑、白、黄4条色带,分别代表雪兰莪州、彭亨州、霹雳州和森美兰州。盾面左侧绘有蓝、白波纹的海水和以黄色为地并绘有3根蓝色鸵鸟羽毛,这一图案代表槟榔屿。盾面右侧的马六甲树代表马六甲州。盾面下端左边代表沙巴州,图案中绘有强健的褐色双臂,双手紧握沙巴州州旗。盾面下端右边绘有一只红、黑、蓝3色飞禽,代表沙捞越州。盾面下部中间的图案为马来西亚的国花──木槿,当地人称“班加拉亚”。盾徽两侧各站着一头红舌马来虎,两虎后肢踩着金色饰带,饰带上书写着格言“团结就是力量”。在盾徽上还绘有一弯新月和一颗14。
地理
位置:马来西亚位于亚洲东南部。地处北纬1°-7°、东经97°-120°之间。国土被南中国海分割成东、西两部分。西马位于马来半岛南部,东临南中国海,西濒马六甲海峡;东马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
面积33万平方公里。位于东南亚,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全境被南中国海分成东马来西亚和西马来西亚两部分。西马来西亚为马来亚地区,位于马来半岛南部,北与泰国接壤,西濒马六甲海峡,东临南中国海,东马来西亚为沙捞越地区和沙巴地区的合称,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海岸线部长4192公里。属热带雨林气候。内地山区年均气温22℃—28℃,沿海平原为25℃—30℃。
江河:境内河流密布,但大河很少。位于东马德拉让河是全国第一大河。
海岸海岛:海岸线曲折,总长4675公里。西马西南部是著名的马六甲海峡水道狭长,是连接太平洋与印度洋的重要海上通道。有岛屿1007个,大部分面较小。较大的岛屿有兰卡威岛、刁曼岛、乐浪岛和邦喀岛。
自然资源
资然资源丰富。橡胶、棕油和胡椒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七十年代以前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依赖初级产品出口。后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电子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锡矿丰富,曾为世界产锡大国,但近年来产量明显减少,2000年锡产量估计为6100吨。石油储藏量约39亿桶(1997年探明)。天然气储量2.27万亿立方米(1998年探明)。此外,还有铁、金、钨、煤、铝土、锰等矿产。盛产热带硬木。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橡胶、油棕、胡椒、可可和热带水果等。稻米自给率为76%。七十年代以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八十年代中期,因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经济出现困难。政府采取刺激外资和私人资本增长措施后,经济明显好转。1987年以来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年均国民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以上,成为亚洲地区引人注目的新兴工业国之一。旅游业为国家第三大经济支柱,主要旅游点有槟城、马六甲、浮罗交怡岛、刁曼岛等。
锡矿丰富,曾为世界产锡大国,但近年来产量明显减少,2000年锡产量估计为6100吨。石油储藏量约39亿桶(1997年探明)。天然气储量2.27 万亿立方米(1998年探明)。此外,还有铁、金、钨、煤、铝土、锰等矿产。盛产热带硬木。
矿业:以锡、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为主,2001年矿业总产值估计为145.52亿林吉特,增长0.9%。近几年矿产品产量如下:
矿产品 1999 2000 2001*
锡(万吨) 0.73 0.63 0.56
石油(万桶/日) 69.49 68.08 67.95
天然气(亿立方英尺/日)37.2 43.67 45.86
* 为估计数字。
农牧渔林业:耕地面积约414万公顷,占可耕地面积的30.6%。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油棕、橡胶、胡椒、可可和热带水果等。稻米自给率为60%。2001年农、牧、渔、林业总产值估计为179.06亿林吉特,增长1.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38% 。近几年主要农、林产品产量如下:(单位:万吨):
 
农林产品 1999 2000 2001*
棕 油 1055.4 1083.9 1180
橡 胶 76.88 61.51 58
胡 椒 2.15 2.5 2.85
可 可 8.37 7.03 7
水 果 86.46 91.97 87.75
稻 谷 203.8 137.72 1608.6
* 为估计数字。
盛产热带林木。渔业以近海捕捞为主,近年来深海捕捞和养殖业有所发展。2001年鱼产量估计为122.5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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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马来西亚独立前受英国殖民统治,经济畸形发展,经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工业极其落后。独立后,马来西亚自1966 年以来实行了7个五年发展计划,大力改造旧的经济结构。近年来,农业比重下降,制造业上升。政府鼓励以本国原料为主的加工工业,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半导体组件的产销国)、汽车装配、钢铁、石油化工等。自 1978年以来,马开始一项为期 20 年的“新经济政策”,主要目的是“消灭贫穷,重组社会”。1991年6月,公布了1991-2000年的“国家发展政策”,取代到期的“ 新经济政策 ”,强调经济平衡发展,基础工业多元化,重视人力资源开发。马来西亚农业以经济作物为主,主要有橡胶、油棕、胡椒、可可、椰子等,水稻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但粮食不能完全自给。
马来西亚自然资源丰富,橡胶、锡、棕油和胡椒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石油和天然气蕴藏也非常丰富。七十年代以来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八十年代中期,因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经济增长率下降。政府采取刺激外资和私人资本增长措施后,1987 年以来经济明显好转,连续九年经济平均增长8%、通膨控制在4%以内。经过多年努力,马经济结构摆脱了殖民地经济的不合理性,制造业特别是以出口为导向的电子、纺织业发展很快,电子产品出口更是跃居世界前列。
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马来西亚遭受严重打击。经济损失估计逾2000亿美元。当年马人均收入由1996年的4447美元降至4000美元左右。进入199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使马经济进一步恶化。上半年经济负增长6.8%,通膨率升至5.7%,人均收入降至2500美元左右。利率高涨、贷款紧缩、游资紧缺、企业倒闭增加。面对日益恶化的经济形势,马哈蒂尔首相放弃了由安瓦尔副首相推行的依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提高利率、放缓贷款的通货紧缩政策,转而推行发展性的宏观经济措施和宽松的货币政策。9月1日,宣布实施外汇管制,美元兑马币汇率被固定在1:3.8。在免除了国际投机的威胁后,马政府着手推出一系列刺激经济增长、恢复经济活力的措施:调低利率;提高贷款增长;设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公司坏账;设立国家资本公司为银行注资;政府出面拯救财务受困的大公司以及选择建筑业、房地产业作为恢复经济活力的突破口;整顿金融领域,推行公司重组和银行合并。上述政策的实施遏制了马经济继续恶化的势头。
1999年,全球经济环境好转,马经济逐步走上了复苏的道路,该年度经济增长5.4%;由于经济情况好转,马政府开始谨慎地逐步放宽资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资税( 自即日起一年内撤离的外资须缴30%的盈利税,一年后撤离则缴10%)取代强制扣留外资的措施。
2000年马经济全面复苏,GDP增长8.5%。2001年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特别是占马进出口总额一半左右的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三国在“9?C11”事件后经济陷入衰退状态,马经济随之增势放缓,全年GDP增长率仅为0.4%。2001年9月21日,马进一步放宽撤资税,从即日起外资撤离一律只缴10%的盈利税。2001年10月27日,马政府又进一步宣布外资在马满一年,免交10%的撤资税。
2002年,马GDP增长率为4.2%。其中农业增幅为0.3%,矿业领域增幅为4.5%,制造业领域增幅为4.1%,建筑业领域增幅为2.3%,服务业领域增幅为4.5%。
据马中央银行统计,截止到2003年4月15日,马外汇储备为1336.2亿马币(约合351.6亿美元),可支付近5.5个月的进口和4.2倍的国家短期外债;截止到2002年底,外债总额为1853亿马币(约合487.63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额为252.7亿马币(约合66.5亿美元)。
马来西亚拥有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以热带自然风光为主,兼注民族文化特色,每年吸引游客超过100万人次。
外国投资
新加坡是第一大投资国,投资金额达到19亿美元;其次是日本,投资额为18亿美元;第三大投资国是美国,投资额为12亿美元。这三国的投资额占了马来西亚外资总额的3/4。
2004年流入马国的外国直接投资额是179亿令吉,较2003年的94亿令吉高的多。值得一提的是,投资组合的地位正在上升,进而促使全年流进国内的外国投资组合资金额增加至348亿令吉。
中马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4年中国和马来西亚双边贸易总额为262.6亿美元,同比增长30.5%。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80.9亿美元,同比增长31.7%;自马来西亚进口181.7亿美元,同比增长29.9%。中方逆差100.9亿美元。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的主要产品为谷物及谷物粉、玉米、机电产品(电器及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蔬菜、纺织纱线及制品等,自马来西亚进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产品(电器及电子产品、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棕榈油、成品油等。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公司在马来西亚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1亿美元,新签合同额2.8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营业额948万美元,新签合同额387万美元;完成设计咨询营业额464万美元,新签合同额78万美元。
2004年,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马来西亚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10家,中方协议投资额707.5万美元。截至2004年底,中国在马来西亚累计投资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115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4595万美元。
中国商务部统计,2004年,马来西亚对华投资项目352个,合同金额13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9亿美元。
行政区划及投资地
全国分为13个州,包括西马的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榔屿、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丁加奴以及东马的沙巴、沙捞越。另有首都吉隆坡和纳闽联邦直辖区。2000年12月,联邦政府行政中心--布特拉加亚(Putra Jaya)成为第三个联邦直辖区。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的中心, 座落在从赤道向北延申至7纬度的区域内, 是名副其实的热带乐园。马来西亚包括马来西亚半岛(西马) 及东面隔海的两个州(东马), 即沙巴州和砂捞越州。东马与西马这两片土地中间隔着南中国海。
砂捞越是马来西亚最大的州, 它位于柏纽岛(Borneo)的西北角与印度尼西亚的加里曼丹交界。雪兰莪是马来西亚人口最多及工商业最发达的州, 它位于马来西亚半岛中部。 马来西亚由13个州和1个联邦直辖区组成。与马来西亚陆地相接的国家有印度尼西亚、汶莱、新加坡和泰国。 与马来西亚海域相邻的国家除上述之外, 还有缅甸、柬埔寨、越南、菲律宾及中国。 著名的马六甲海峡位于马来西亚半岛西侧与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岛之间, 是太平洋通往印度洋的主要航道。
联邦直辖区由联邦首都吉隆坡(Kuala Lumpur)和位于沙巴州近海的纳闽岛(Labuan)所组成。首都吉隆坡位于马来西亚半岛中部靠近西海岸的地方。在马来西亚, 除皇族土地和私人土地外, 其他土地归各州政府所有, 联邦直辖区的土地, 归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所有。
基本经济数字
  
 
主要进口
 
 
 
中间货物(热电子管、初级及加工工业供应、资本货物的零配件、原生及加工燃料及润滑油、交通工具零配件)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财政部出版的2004/2005年年度经济报告
农林渔业(Agriculture, Livestock, forestry and fishing)
农业产值在马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耕地面积414万平方公里,占可耕地面积的30.6%,稻米自给率60%。2004年农业产值达到55.62亿美元,同比增长5%,吸收就业人口14.9%。
棕榈油
马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油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产量和出口量分别占全球总量的50%。2005年马棕油产量及出口量分别为1496.2万吨和1340万吨,占全球棕油产量及出口量的43.6%和52.4%。棕榈油及其制品出口总值74.8亿美元,同比下降9.7%;库存160万吨,增加了7.38%,全年棕油均价1394林吉特∕吨,比2004年下跌13.4%,出口棕油均价1454林吉特∕吨,下降13.2%。
橡胶
2005年马橡胶产量114.5万吨
木材
保留永久性森林园地为1445万公顷。森林总面积为2011万公顷,2004年锯木产量2204万立方米,木材出口4.7亿美元。
矿业
马矿业以开采石油、天然气和锡矿为主。2004年采矿业产值为149亿美元,占GDP的6.9%。
原油
储量为48.8亿桶,日产原油74.3万桶,2005年产量2.65亿桶,约合3785万吨,出口79.5亿美元,占全年出口总额的5.66%。
天然气
储量为2.4万亿立方米,约为石油储量的3倍。2004年产量约为537.2亿立方米。2005年液化天然气产量2073万吨,出口54.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89%。。马是世界第三大天然气出口国。
锡矿
储量逐年减少、价格下跌,开采成本升高,锡矿业在马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年下降。1990年,马共有141个锡矿,到2004年只剩下33个。
制造业
马独立后制造业发展主要以利用本国资源发展加工制造业为主,随着电子、机械、钢铁、化工及汽车制造等行业的发展,传统的初级产品加工业地位逐步下降,制造业成为马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2004年马制造业产值为206.7亿美元,增长8.8%,占GDP的31.5%。
建筑业
90年代初期,马建筑市场蓬勃发展,亚洲金融危机前,年均增长14.8%。金融危机爆发后,该行业受到重创。2003年以来,马政府紧缩开支,许多大型公用设施工程缓建或停建,建筑业一直负增长。2004年马建筑业产值为19.1亿美元,占GDP的2.9%。
服务业
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增长,从90年代初期开始,马政府鼓励服务业发展。目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46.8%提高至2004年的50.2%。服务业是马经济中最大的产业部门,从1990年至2004年,马服务业年均增长8%,吸收就业人口47%左右。
2004年,马服务业产值328.9亿美元,增长6.7%。
旅游业
旅游业是马政府第二大外汇来源,仅次于制造业。近几年来,马经济持续发展,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和旅游景点建设投入,政策扶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加上马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迅速。2000年以来,到马旅游的人数每年都超过1000万人次。2004年,旅马游客为1570万人次,外汇收入78亿美元。
基础设施
1. 供电
马来西亚的电力供应充足。马来西亚半岛的电力由国家能源公司供应,而在东马,沙巴电力公司及砂拉越电力供应公司则分别为沙巴与砂拉越供应电力。
传输电压为500千伏、275千伏及132千伏,分配电压为33千伏、22千伏、11千伏及415伏三相或240伏单相,系统频率为50Hz±1%。
国家能源公司也提供能源配套,供应电力、蒸气与冷冻水,以便利在产程上需要多种能源的一些工业。
在居林高科技园,同类中最先进的回路电供系统确保不间断的电供。这保证稳定的电供符合高科技作业所需的严格公差,反映了政府对促进这类工业的推动力。
2. 供水
依据马来西亚的宪法,水供事项由州政府负责,因此各州负责开发运作和维持水供。马国的用户享有24小时的供应,供水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食水标准。所有的住宅和工商业用水都依表计算,水价低廉但各州的价格不同。
3. 电信服务
由5家电信公司和其他网络便利业者提供的固定线、移动和卫星通信基础设施支撑整套的国内和国际服务,涵盖话音、视频、数据,以及其他先进的通信服务。
目前有超过1300万名移动电信用户。卫星终端站以及卫星和海上服务补充固定线和移动电信。
现今有6家互联网服务业者,共有320万名用户,最大的业者是TM Net及Jaring,分别占市场的58%及23%。电信基设提供全套的话音、数据及视频像服务,其现代化和全数字化的网络利用光纤、SDH、ATM、ADSL和其他的扩展无线带宽以提供高容量和高速的话音和数据传输。国内的服务是由超过40GB的基本设施所提供;在多媒体超级走廊,可获得超过10GB的带宽。
马来西亚和世界其他地区通过光纤和卫星联系,这些卫星集团包括FLAG、SE-MA-WE、APCN、China-US、Japanese-US、Measat以及Intelsat。为了支撑日益增加的带宽需求,中高技术如ADSL、IP、VPN及ATM已被广泛应用于全国。
马国现今提供有竞争力的收费供本地、全国与国际联系,以及租用电路,其互联网拨通服务及国际收费为本地区最低之一。
4. 航空货运设施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交叉路的中心位置,使她成为具特别吸引力的转运中心。她的航空运输设施已完善发展,尤其是在国内的五个国际机场。
位于雪兰莪州雪邦的高度先进的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能每年处理2500万名乘客及65万公吨的货物。
但是依据规划,到了2020年,它的2万5千英亩的土地可每年处理6000万名乘客及300万公吨的货物,而将来更可增加至每年一亿名乘客及500至600万公吨的货物。
其他的国际机场是位于马来西亚半岛的槟城国际机场和朗卡威国际机场,位于沙巴的亚庇国际机场以及位于砂拉越的古晋国际机场。
马来西亚的国家航空公司,马来西亚航空,透过它的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MASkargo提供货物空运服务。
MASkargo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的一个自由商业区内运作一个先进货运中心。这中心的特徵是其敏感与先进的保安系统及最新的自动化过程技术,确保货物的即时跟踪与顺畅的通信。这中心的其中一些设备是动物旅馆和一个一站式的易腐烂物品中心,以及世界上的第一个优先商务中心,为重要的货运业者服务。
MASkargo也提供从机场至机场的车运服务。它的货物服务网包罗迪拜、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大阪、台北、上海浦东、香港、达卡、墨尔本、柏斯和雅加达。最近该公司还推出了I-Port,世界上第一个在海港转运服务范围内的航空港。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这服务加速了海空运货物的处理。
此外,这国家航空公司运输货物至6个洲的100个国际终点,它也与其他空运公司联系以加速把货物运送至世界的任何地方。
空运服务更由Transmile Air辅助。这家公司为国内的9个终点及5个定期的区域终点即班加罗尔、马德拉斯、马尼拉、雅加达和深圳提供服务。
5. 海港
马来西亚的交通部管辖7个国际海港,其中6个在马来西亚半岛即巴生港、槟城港、巴西古当的柔佛港、丹绒柏勒巴斯港、关丹港与甘马挽港,以及在砂拉越的民都鲁港。
民都鲁是国内的第一个液化天然气港,而甘马挽港则设有一个补足石油公司需求的供应基地。
这些港口都具有先进的设备,方便各种货物的装卸及相关活动,包括集装箱货物与散庄干货。
政府对海港的政策集中于:
· 由供应方面推动,即在海港内提供足够的吞吐量以确保没有拥挤及船只不需等待。 
· 货运集中,即把巴生港变成国内货运中心和区域转运枢纽。由此,国内的其他港口变成支港,由这些港口的货物尽可能通过巴生港合并。
· 把丹绒柏勒巴斯港发展成为马来西亚南部的转运中心。
6. 货物运输
各类的公司在马来西亚提供广泛的集装箱货运服务,这包括集装箱拖运、货物承运、仓储、加燃料、配销相关服务、海关放行,以及集装箱的修理、租赁与维修。
马来西亚的收货人与客户可通过由本地分公司及办事处组成的网络,享有既快速、有效率又可靠的货运服务。多数的公司也有良好的国际代理网络。
6.1 集装箱的拖运
马来西亚政府透过企业发展部管辖的商业车辆执照局管制国内的集装箱拖运。
目前的62家业者应付各种的货运需求,他们的车队拥有多种类的拖车与拖车头,包括经过改装的车辆,有些业者还设有跟踪设备能与路上的车辆保持联络。
多家其他的中型及小型业者以卡车将传统货物运送至国内的终点。与此同时,一个组合铁道服务通往指定的终点,而一个货运铁道服务把集装箱运送到偏远的客户。
6.2 货物承运
遍布全国的数百家货运代理人提供全国性的货物承运服务,而运往国际终点的货物可交予国际货运代理负责运输。
货运代理也可为制造商提供协助,诸如代辨申请各种必需的准证、执照,以及货物结关时的免税等。
7. 公路
马来西亚大道局监督及执行国内城市与城市间公路的设计、建造、管制、操作及维修。这些舒适的高速公路连接所有的主要城市及有潜能的发展中心,也通过加强交通的效率而催化了工业成长。
私营化计划的成功与强劲的经济成长也在过去几年里导致更多的高速公路开发计划。
如今南北高速大道、槟城大桥与吉隆坡加叻大道成为马来西亚公路基建的主干,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8. 铁路服务
在马来西亚半岛营运的马来亚铁道公司(Keretapi Tanah Melayu Bhd)是一家全属于马来西亚政府的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运输机构,该公司具有运输多种货物的能力,从榖物至机械都可。
公司的铁路网纵横贯通马来西亚半岛全境,自北端的北海至南端柔佛的巴西古当并直达新加坡,同一条的北线为槟城岛上的码头与港口设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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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1957年颁布马来亚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继续沿用,改名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后多次修订。宪法规定:最高元首为国家首脑、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由统治者会议选举产生,任期5年。最高元首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权力,以及任命总理、拒绝解散国会等权力。1993年3月,马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各州苏丹的法律豁免权等特权。1994年5月修改宪法,规定最高元首必须接受并根据政府建议执行公务。2005年1月,马议会再次通过修宪法案,决定将各州的水供事务管理权和文化遗产管理权移交中央政府。
贸易和投资相关法规
马来西亚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关法》、《海关进口管理条例》、《海关出口管理条例》、《海关估价规定》、《植物检疫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法》、《反补贴和反倾销法》、《反补贴和反倾销实施条例》、《促进投资法》、《外商投资指导方针》、《外汇管理法令》、《工业产权法》、《专利法》和《通讯与多媒体法》等。
外资引入
一、吸引外资
1、取消制造业外资持股比例与其产品内外销比例挂钩的有关规定
1998年7月31日,马贸工部宣布,从即日起,所有申请投资于制造业的外资(包括扩大生产和多元化计划),均可无限期拥有100%的股权。此前已批准的项目均可照此办理。但新规定不可适用于以下七个领域:纸包装、塑料包装(瓶子、软片、薄膜、袋子)、塑料模具、金属冲压、金属成型及电镀、电线束装、印刷、钢铁服务中心。
2、放宽产品出口比例的限制
1997年金融风暴后,马政府为吸引更多的外资,取消了外资企业产品80%必须外销的法令,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放宽制造业产品内销比例限制,允许外资企业向贸工部申请其产品50%的内销。
3、放宽进口原料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
从1999年1月1日起,马政府对生产企业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实行免税,而不必再考虑产品是否外销。另外,对于生产所需设备以及用于环保、回收、维护、质量控制和水处理等方面的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销售税。
4、停止以往的“不鼓励劳动密集型工业”的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于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并允许出口导向型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增聘外国劳工。
5、进一步放宽金融保险业外资的持股比例,允许外资控股,即从以前的49%提高到51%。
6、进一步开放电讯市场1998年2月,马内阁曾宣布外资在本地电讯公司的股权由30%提高到49%,但外资反应冷淡。于是,马政府再次放宽政策,同意将外资在本地电讯公司的股权进一步提高到61%,但规定此政策只能从1998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止,届满后外资的股权必须再降到49%以下。
7、从1998年4月22日起,取消外国人购置产业缴付10万马币捐税的规定。
8、外资在直销业的持股比例从30%提高到50%以上。如果直销产品是外国品牌,在经营的头一年外资可拥有70%的股权,在公司业务步入正规后,外资股权则必须降至51%。
9、允许外资在马股票交易所的股权从30%提高到49%。
10、为扶持股市,马国家银行宣布从1998年9月起,所有投资于马股市的外资,其本金必须在马保留一年后才能撤走,但所获利润则不在此限。1999年2月4日,马财长敦.达因宣布,自2月15日起,马实行撤资税(10%),以取代限制外资必须停留在马至少一年的资金管制措施,从而鼓励外资在马进行长期性的投资。
11、为鼓励外来直接投资,马政府还放宽了其他一些行业外资股权的限制。如:船务业从49%增加至70%,报关业从30%提高到49%。对于投资于高科技领域的外资,政府采取积极鼓励的政策:在超级多媒体走廊的外资企业不设任何股权限制,并在税方面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二、马亚西亚鼓励投资于高科技产业、吸引内外资设立研发中心
1、鼓励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奖励措施马政府将高科技企业定义为:从事受奖励之活动或采用新科技生产受奖励产品的企业。高科技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措施:
新兴工业地位期间5年内的法定所的给予全部免税;或投资赋税抵减期间5年内所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资本支出之60%,用于冲销每一课税年之法定所得,直至用完为止。
另外,政府对于策略性投资,即:资本投资庞大、科技含量高、引发广泛关联性并对国家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高科技投资给予以下鼓励政策:
新兴工业地位期间10年法定所的全部免税,或投资税负抵减期间5年内所产生的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100%用于冲销每一课税年度的法定所的。
2、对设立研发中心的鼓励政策
(1)、研发承包公司研发承包公司是指在马来西亚为非关系企业提供研究与开发服务的公司。该公司可申请为期5年获全额免征所提税的新兴工业地位,或为期10年所产生符合规定资本支出之100%的投资税负抵减。该投资赋税抵减可用于冲销其课税年度法定所得的70%。
(2)、研发公司研发公司是指在马来西亚境内为其相关企业或其他任何企业提供研究与开发服务的公司。该公司有资格申请为期10年所产生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100%投资税负抵减。该投资税负可用以冲销其课税年度法定所得的70%。相关企业对提供有关服务所支付给研发公司的款项,不得享有双重抵减,除非该研发公司选择不使用投资税负抵减额。
(3)、内部研究在马来西亚境内从事内部研究的公司(即在公司内部进行研究与开发工作,供本身业务需要)可申请为期10年所产生符合规定资本支出的50%投资税负抵减。该投资税负抵减可用于冲销其课税年度法定所得的70%。
此外,经核准供研发工作之用的建筑物,可获得工业建筑抵减之优惠,首期抵减率为10%,以及年度抵减率为2%。供研发用途的一切机械,其产生的资本支出费用可获得资本支出抵减。供作研发用途而须缴纳进口税、营业税及国产税的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样品等可豁免缴纳有关税务。
三、马来西亚自由工业区的基本情况
马政府在1990年制定了自由区法令,以促进旅游业、制造业等以贸易为目的的免税区经济的发展。
1、自由工业区自由工业区是特别为制造业者从事生产或装配主要要供应外销产品而设置的区域。为外销导向产业提供自由工业区的目的,在于使区内业者享受最低的关税管制,并可免税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减少其制成品出口的手续。
根据规定,在自由工业区设立公司的条件为:
——其全部或至少80%的产品外销;——大部分原材料或零部件需进口。截止到1999年底,马来西亚共设立了17个自由工业区。由于位于马不同地区,尽管自由工业均由政府机构所发展,包括州经济发展局、区域发展局、港务局和市政局,但这些自由区的地土、厂房等基础设施的价格因地点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2、保税工厂如果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无法在自由工业区内设立工厂,亦可向政府申请设立保税工厂,以便与在自由工业区内的企业享受类似的便利条件。设立保税工厂的条件为:
——产品均为外销(其外销产值达60%以上的公司亦可考虑核准);
——所需原材料或零部件大部分需要进口。
3、自由工业区关税的缴纳由自由工业区出口的货物不须缴纳关税。若货物获准入主要关税区以供本地消费,则须缴纳关税。
外资管理
(一)贸易管理制度
1、关税制度
马来西亚《海关法》授权财政部长以发布命令的形式随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进、出口应税产品的应税税率、计税价格等。同时《海关法》也授权海关官员对一些进、出口应税产品进行分类、估价,以作为征税的依据。
(1)进口关税
马来西亚对直接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进口,可减免进口税。对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如直接用于生产、制造过程和用于控制环境、品质管理等目的,可获减免其进口税和营业税。对进口制造供应国内市场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如该原材料、零部件在国内没有生产制造,通常免征全额进口税。
从2003年9月开始,凡是申请在沙巴、沙捞越及马来半岛“东部走廊”投资创业可以获得“先锋者身份”,在5年免税期内享受法定收入100%的免税待遇,凡进口在国内无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无论其产品供应国内或国外市场,均可全额免征进口税。同时,获得“多媒体超级走廊资格”的企业可享受进口多媒体设备免征关税的优惠。
马来西亚与日本、泰国、菲律宾3国的纺织业界达成协议,自2004年7月3日起进口纺织品互免关税。此外,马来西亚对从越南进口的170种产品实施关税优惠,实行税率下调或零关税。
(2)出口关税
马来西亚除对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征收出口税外,通常对制成品的出口免征出口税。马来西亚征收出口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原油、原木、锯材和棕榈油等资源性商品。
(3)出口退税政策
依照马来西亚《国产税法》的规定,若制造商出口成品,则该制造商可申请退还其制造产品所用的零部件或包装材料已缴纳的国产税。一切用于制造外销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零配件、包装材料,在经海关核准后均可全额退还其已缴纳的进口税。
2、进口管理制度
根据《海关法》和《海关进口管制条例》,马来西亚对大部分产品实行自由进口政策,仅有小部分产品禁止进口或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其中,禁止进口产品涉及14类;实行进口许可的产品涉及40类411个海关税号,如机动车辆、彩色复印机、食糖、大米、面粉等,此类商品的进口须获得海关关长或其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出具的进口许可证;受自动许可管理的进口产品,主要由发放自动许可证的机构实施总量监控。
3、出口管理制度
根据《海关法》和《海关出口管制条例》,马来西亚对出口产品的管理分为三类:禁止出口、实行出口许可管理和自由出口。其中,禁止出口产品包括:珊瑚、藤条、海龟蛋、青石棉、多溴化联苯和三磷酸盐等有毒化学制品;实行出口许可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一些出于健康、卫生、动植物保护、安全和保证国内需求稳定等原因需加强管理的商品和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纺织品等,此类产品在出口前须获得海关关长或其指定的其他政府部门或法定机构出具的出口许可证、特别许可或批文。
(二)投资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鼓励吸收外资,发展出口导向性产业,给予外资企业优惠政策。马来西亚鼓励外商投资电子、生物等高新科技产业、农业品种改良、旅游宾馆服务业、环境保护、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培训和转让等,相应给予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马来西亚的投资税收鼓励措施主要有:“先锋者身份”、投资税收补贴和基础设施补贴等。
自2004年8月1日起,外商在马投资项目除并购马境内企业及在马购置不动产外,无需向马外资委员会申请批准,但部分限制性行业仍需向马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核准,以确保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外资奖限
奖励措施
一、马来西亚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措施
马来西亚鼓励投资的优惠措施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和投资税赋减免、进口税及销售税减免等:
第一,所得税减免
目前,马来西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8%(从事石油开采冶炼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8%)。
对于获得“新兴工业地位”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从生产之日(指日产达到最高产量的30%当天)起,五年内只对公司30%的营业利润征缴所得税;如投资在东马及“东部走廊”地带,五年内只对公司15%的营业利润征缴所得税。
对于高科技公司、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及在“多媒体超级走廊”内设立电子信息通讯科技企业的,5年内免缴所得税。对设立机构进行科学技术转让及培训的,10年内免缴所得税。对于向马国内公司或个人转让先进技术的外商企业,其技术转让费免缴所得税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对国家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项目,及对生产优先开发的机械设备(如工作母机、塑料成型机、材料装卸设备及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的,10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
投资于环保产业领域,5年内公司营业利润的70%免缴所得税,但对于从事植树造林的,10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投资于财政部核定的粮食生产(包括槿麻、蔬菜、水果、药用植物、香料、水产物及牛羊等牲畜饲养)的企业,10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对于出口鲜果和干果、鲜花与干花、观赏植物和观赏鱼的,可免缴相当于其营业利润10%的所得税。对于生产回教食品(HALAL),为取得HALAL食品品质验证和鉴定的支出,可相应从其所得税中扣除。
对于出口型企业,如其出口额增长30%,出口增加额的10%免缴所得税,如其出口额增长50%,出口增加额的15%免缴所得税。对信息与通讯科技企业,其出口增加额的50%免缴所得税。
对在兰卡威岛从事豪华游艇维修服务及在马提供豪华游艇出租服务的,5年内免缴所得税。
对在马设立地区营运总部和采购中心的,5年内免缴所得税,5年期满后,经申请核准后,可再延长5年免缴所得税。
对参与马来西亚工业发展计划的外商投资企业,5年免缴所得税,其用于培训员工、产品开发测试及公产审计方面的支出,可从其所得税中扣除。如作为供应商,其产品在价格、品质和技术含量上能达到世界水平,经核准后,可免缴10年的所得税。
第二、投资税赋抵减
对于获得“新兴工业地位”资格的及高科技外商投资企业,其用于固定资产(含厂房、机器设备和零部件等)投资额的60%,可在5年内抵消其应缴纳所得税的70%。如投资于东马及“东部走廊”,其投资额的80%可在5年内抵销公司应缴纳所得税的85%。
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对国家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项目及对于环保产业及对生产优先开发的机械设备(如工作母机、塑料成型机、材料装卸设备及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的,5年内其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全部可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对投资农业项目的,其用于固定资产(含厂房、机器设备和零部件等)投资额的60%,可于5年内抵消其应缴纳所得税的70%。其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中道路桥梁、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60%,可于10年内从其所得税中扣除。
对投资参与马来西亚工业发展计划的外商企业,其合格资本支出的60%可于5年内从其所得税中扣除。如作为供应商,其产品在价格、品质和技术含量上能达到世界水平,经核准后,其合格资本支出可于5年内相应从其所得税中扣除。
第三、再投资税赋减免
对于符合规定的公司再投资于马政府鼓励投资的行业,或对于开业12个月以上的外商企业,用于扩充产能、改进现代化设备、产品多样化和生产设备自动化的支出,其再投资额(或支出额)的60%可抵消其应缴纳所得税的70%,优惠期限长达15年。15年期满后,如继续再投资的,其继续再投资的资本支出可在3年内从所得税中全部扣除。
对农业领域再投资的,其用于土地开垦与改良、修建灌溉及排水系统、建造有关道路及桥梁等资本支出的60%,可于15年内抵消其应缴纳所得税的70%。其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中道路桥梁、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60%,可于10年内全部从所得税中扣除。
第四、进口税、销售税和国产税减免
对为出口产品(出口量占其生产量的80%以上)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缴进口税。
对国内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质量或标准不符要求的机械设备,免征进口税和销售税。对国内能生产且质量和标准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如用于环境保护、废物再利用及有毒有害性物品的储存和处理的,用于研发机构和培训的以及用于种植业的机器设备,经申请,也可免缴进口税和销售税。
用于旅馆和旅游服务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免缴进口税和销售税。
对于经核准的外商投资的教育培训设备(包括实验设备、车间、摄影室和语言实验室等)可免缴进口税、销售税和国产税(注:马来西亚对国内生产的一些特定产品,包括香烟、酒类、纸牌和麻将牌及机动车辆等,征收国产税)。
对直接用于财政部核准的服务业项目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及其消耗品,如国内无法生产或虽能生产但质量或标准不符要求的,可免缴进口税和销售税,本地采购的设备和机械免缴销售税和国产税。
对设在“多媒体超级走廊”内的企业所用的有关设备免征进口税。
第五、其他税费减免及鼓励措施
A、基础建设及工业建筑税减免。为特定目的建造和购买建筑设施(包括经核准的行业用于工业生产、研发和员工生活自用的房屋等),第一年可免缴10%的工业建筑税,以后每年可免缴3%,最长期限为30年。投资在东马和“东部走廊”的公司,可免缴全部的基础建设费。
B、有关费用豁免。对为促进马来西亚产品及品牌而发生的广告费用支出,经申请核准后,可相应从其所得税中扣除。
C、签证及工作准证便利措施。对在马从事电子信息通讯等高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外商,给予办理签证及工作准证的便捷快速服务。
二、马来西亚吸收外资政策的调整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马来西亚的吸收外资呈下降趋势。为吸引更多外商直接投资,马来西亚逐步放宽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有关限制,对吸收外商投资政策作了相应调整。
第一、放宽外资股权限制。在金融危机爆发一年后,马政府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促进国家经济复苏,放宽了制造业的外资股权。从1998年7月31日起,申请投资于制造业的外资(包括增资和扩大经营范围),除纸和塑料包装、塑料模具配备、金属压印、金属加工及电镀、印刷、汽车电路衔接系统等6领域外,均可无限期地拥有100%的股权,无需再分配30%的股权给马来土著人士。服务业领域,允许外商投资马保险业的股权由以往规定的30%增加到51%;准许已有营业执照的本地电讯公司的外资股权从目前的30%增至49%,但增加外资股权必须事先得到马能源、电讯及邮政部的批准;允许外资在马股票行中的股权由30%增至49%。
为配合2003年5月马政府推出的新经济配套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马投资,以促进马经济复苏,马政府对原有的外资股权限制政策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法令,对于2003年6月17日起新批的制造业领域的外资项目,包括已获准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增资、业务多元化和扩大产品出口等,外商可持有100%股权。对于上述情况以外的原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原定的股权及出口要求不变,但政府可根据个案申请予以适当调整。
第二、放宽外商投资领域。近年来,马来西亚先后对外商投资行业进行了调整,由原来主要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和出口导向型产业向农业和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扩展。
第三、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构成限制。对于外商投资的上市企业和外商企业增资和扩充马政府鼓励的经营范围的,其董事会成员不再受“必须有当地董事”规定限制。
第四、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内外销比例。从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放宽制造业产品内销比例限制,允许所有受内销和出口比例限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无需重组原有股权结构的情况下,向贸工部申请将其产品的50%内销。
第五、放宽外资管制,逐步取消撤资税。金融危机爆发后,马来西亚政府于1998年9月1日宣布实施外汇管制,固定马币与美元的汇率,对外资撤离进行严格限制。1999年马来西亚经济有所复苏,马政府开始谨慎地逐步放宽资金管制。1999年2月15日,政府宣布以撤资税(自该日起一年内撤离的外资须缴30%的盈利税,一年后撤离则缴10%)取代强制扣留外资的措施;2001年9月21日,马进一步放宽撤资税,从该日起外资撤离一律只缴10%的盈利税。2001年10月27日,马政府又进一步宣布在马经营满一年的外商投资者撤资时,免缴10%的撤资税。
限制措施
一、贸易壁垒
(一)关税及关税管理措施
马来西亚的平均关税水平在9.29%左右。
1、关税高峰
从2004年1月起,马来西亚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对完全在东南亚地区组装的汽车的进口关税由42%-300%调整至70%-190%;对在 马来西亚组装且使用进口部件的散件组装轿车的进口关税由42%-80%降至25%;对从东南亚地区以外进口的散件组装汽车的进口关税降至35%,对东南亚 地区以外的整车进口关税降至80%-200%。但在事实上,25%-200%的高关税仍然对外国汽车进入马来西亚市场构成极大的障碍。
2、关税升级
 
马来西亚的原材料关税税率较低,而高附加值产品的关税水平则相对较高,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关税升级。关税升级的存在削弱了部分进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二)进口限制
在马来西亚,占海关税号总量17%的产品受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如建筑设备、农产品、矿产品和汽车等。这对中国同类产品进入马来西亚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马来西亚仅授权1家政府公司进口大米,并赋予其较大的进口调控权。马来西亚规定,特定钢材的进口商申请进口许可证,须自行从马来西亚本地钢 厂取得书面证明,证明所进口的钢材马来西亚本地无生产后,马贸工部才会颁发进口许可证。对马本地可生产的产品或政府鼓励本国企业发展的领域,马政府对进口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发放控制严格。这些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的隐性保护措施,给外国产品和外资公司进入马市场造成很大困难。
(三)对进口产品征收歧视性税费
自2004年1月,马来西亚在降低汽车进口关税的同时,对所有进口汽车征收60%-100%的货物税。这种税收安排,对外国汽车进入马来西亚造成新的阻碍。
(四)技术性贸易壁垒
马来西亚的法律规定,在马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保健品必须取得马来西亚卫生部药品监督局注册许可。
马来西亚对于中药及保健品的进口实施特别的限制措施,主要包括:1、禁止进口川乌、草乌、附子、穿山甲等药;中成药不允许掺入抗生素、激 素、安眠药等西药成分。2、限制在药品包装及广告中提及一些功效,如抗癌、避孕、壮阳补肾、治疗糖尿病、风湿等。3、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良好品质 操作规范”证书。传统中医药生产企业多数未开展“良好品质操作规范”认证工作,其产品无法获得马来西亚的进口许可证,作为保健品的药酒也存在同样问题。 4、马来西亚药品注册程序比较复杂。中医药产品要进入马市场,首先需委托马当地注册公司向马卫生部药监局提出注册申请,并向其公开配方,得到“MAL”许 可证后方可进口及销售。注册时间一般为1-2年,也可长达3年。这一规定增加了中国中医药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公开药物配方不利于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对企业利益存在潜在的损害。中方对马方的上述措施表示关注。
(五)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马来西亚对进口动物产品的原产地生产商实施注册检查制度。中国的所有动物产品出口企业,均需通过马农业部和宗教事务局的联合检查注册后才能 向马来西亚出口。另外,1962年马来西亚颁布的《动物条例》第八章规定,进口商须向马来西亚农业部下属的兽医局总监或马来西亚国家检疫局局长书面申请 《进口准证》,获得进口许可后,才能办理其它进口手续。
2004年2月,马来西亚发布公告,禁止从日本、韩国和中国等9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进口家养及野生禽鸟、蛋、肉及其他产品(羽毛和肥料等)。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2004年8月,马来西亚对进口用于人类消费的牛、猪、绵羊、山羊、家禽的畜体、肉和可食用内脏及其产品,以及鱼类和渔业产品中的禁用药物 及药物残留进行监控。进口上述产品必须随附出口国主管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证明无以下禁用药物及药物残留:牛、猪、绵羊、山羊的畜体、肉和可食用内脏及其 产品内的p收缩剂;家禽的畜体、肉和可食用内脏及其产品,鱼类及渔业产品内的硝基呋喃和氯霉素。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六)政府采购
马来西亚不是WTO《政府采购协定》的签字方。马政府采购一般用于鼓励本国马来族公民参与商业活动、引进外国技术、减少外汇流出、为本国服 务业创造机会及提升马出口能力等。在政府采购领域,外国公司和马公司成为合作伙伴后才能参加投标,很难取得与马公司同等竞争的机会。中方对马方的这一做法深表关注,并敦促马方为政府采购创造公平贸易环境。
(七)服务贸易壁垒
1、银行
马来西亚规定,外资银行中30%的管理者必须是马来西亚公民。外资银行在马境内对外资企业和外国机构的贷款,至多占贷款总额的40%。外资 银行不允许在本地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或配置自动提款机。马来西亚不再批准新的外资银行到马设立分行。外资至多参股本地银行30%。外资银行在马设立的代表处 只能有2名外籍人。
2、保险
作为1997年WTO《金融服务协定》的成员方,马来西亚承诺允许合资保险公司中已有的外资股权由49%提高到51%。但新进入外资的股权累计不得超过30%。
3、证券
马来西亚规定,外资在证券、信托公司所占股权分别不得超过49%和30%。尽管早在2001年1月,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就宣布在2003年 前逐步实行外资准入自由化,允许外资购买现有的证券经纪从业执照,并可在信托公司中获得控股地位。但实际上,至今对外资的上述限制仍然存在。中方敦促马方 尽快严格履行承诺,实现外资准入自由化。
马来西亚允许仅对外籍人提供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可由外资100%独资经营;如同时对马居民提供服务,外资持股得超过70%。
4、建筑
外资建筑公司只能以合营企业合营方身份参与某些特定的项目,不可作为记名股东。外国建筑师可成为马建筑公司的管理者、股东或雇员,但不能获得马来西亚执业资格,不能进行建筑设计。
5、工程
马来西亚政府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工程企业中,至少30%股权必须由马来人或其他土著人持有。在一些由马来西亚工程公司承包的特定项目中,外国工程师可获得临时职业证书项目结束即失效。外国工程师不能成为马工程咨询公司的股东,或担任董事。
6、基础电信
根据WTO《基础电信协定》,马来西亚在大多数基础电信服务行业做出了有限的承诺,且部分承诺是以参考文件的方式加以适用。马保证给予某些 符合其承诺的外资基础电信服务企业,如公共基础电信经营商、基础电信设备供应商、基础电信增值服务供应商,以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但外资股权限制在30% 以内。这些限制措施,有利于占支配地位的、由政府控制的马本国基础电信服务供应商,阻碍了外资同业的平等进入。
7、法律服务
马来西亚规定,外籍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在马执业。外籍律师的服务范围限于与其母国法和国际法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外资在合资律师事务所中的股份不得超过30%。
8、劳务
马来西亚尚未完全对中国开放劳务市场。中国属马来西亚的非传统劳务输出国,马方仅允许中方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赴马工作。根据2003年9月 《中马两国劳务合作备忘录》马来西亚有条件的允许引进古建筑维修、陶瓷、家具等专业的中国技术劳工。中马两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就有关具体的执行程序和条件 等技术问题进行协商。
马来西亚内政部规定,国内雇主只有在无法发现合适的本国公民人选时,才能考虑申请外籍劳工。同时,为了保证本国公民就业,马政府按行业规定 了外来劳工的比例,电子行业为2:1,家具业为1:1。比例可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灵活调整。中方敦促马方为外籍劳工创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并期待 中马双方进一步加强劳务合作。
马来西亚不允许外籍劳工参加工会,限制了外籍劳工的合法权益。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二、投资壁垒
马来西亚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不对外国公司开放。马禁止外国投资者在马从事武器、毒品制造和经营,限制外国投资者在马从事烈性酒和烟草的生产。 马来西亚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对外向型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并允许外资制造业独资经营。但规定在纸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冲压、金属成型和电镀、 电线束装、印刷及钢铁等行业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70%。同时,马来西亚对境外个人投资者对马投资限制较多,个案处理范围宽泛,任意性大。另外,马来西亚有 关法律规定,部分行业禁止外商独资以及必须有2名以上马籍股东。上述规定客观上对外资进入造成一定障碍,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经济政策
一、税收政策
1. 公司所得税
一般而言,公司及个人在马来西亚的一切收入均应课税。但是,居民公司、非居民公司、非居民个人汇回马来西亚的款项得以免税(银行、保险、海运及空运业务除外)。如公司在马来西亚实施其业务控制及管理,该公司即被视为居民公司。
一般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国内企业一样同为28%,获新兴工业地位的公司可按有关规定获得优惠。从事石油生产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8%。
2. 营业税
这是在进口与制造阶段实施的单一阶段按值计税。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10%,但用来制造课税货物的原料与机械通常可获得免税。一些非必要的粮食与建筑材料的税率为15%,而烟草和酒类的税率分别为25%和20%;原料性产品、基本粮食、基本建筑材料、一些农业用具、以及供建筑业用途的重型机械可获得免税;一些观光旅游和运动用品、书籍、报章与读物也可获得免税。
3. 服务税
某些指定机构所提供的特定货物(如食物、饮料和烟草等)与服务须交服务税。税率通常为5%。目前,所有大型饭店以及设在饭店内、外的餐厅,都须缴服务税。
4. 国产税
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产品须缴国产税,主要包括彩电、冰箱、香烟、酒类、空调机、纸牌、汽油、柴油与机动车辆。
5. 进口税
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付进口税,税率分按值计税和特定税率。按值计税的进口税率介于5%-300%(已装配完成的汽车)之间。近几年来,大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和机械设备的进口税已被取消。
二、吸引外资政策
马来西亚的吸引外资政策
1、停止以往的"不鼓励劳动密集型工业"的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于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并允许出口导向型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增聘外国劳工。
2、进一步放宽金融保险业外资的持股比例,允许外资控股,即从以前的49%提高到51%。
3、进一步开放电信市场,但马政府将外资在本地电信公司的股权控制在49%以下。
4、从1998年4月22日起,取消外国人购置产业缴付10万马币捐税的规定。
5、外资在直销业的持股比例从30%提高到50%以上。如果直销产品是外国品牌,在经营的头一年外资可拥有70%的股权,在公司业务步入正规后,外资股权则必须降至51%。
6、允许外资在马股票交易所的股权从30%提高到49%。
7、为扶持股市,马国家银行宣布从1998年9月起,所有投资于马股市的外资,其本金必须在马保留一年后才能撤走,但所获利润则不在此限。1999年2月4日马财长敦?达因宣布,自2月15日起,马实行撤资税(10%),以取代限制外资必须停留在马至少一年的资金管制措施,从而鼓励外资在马进行长期性的投资。
8、为鼓励外来直接投资,马政府还放宽了其他一些行业外资股权的限制。如:船务业从49%增加至70%,报关业从30%提高到49%。对于投资于高科技领域的外资,政府采取积极鼓励的政策:在"超级多媒体走廊"的外资企业不设任何股权限制,并在税赋方面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9、放宽进口原料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从1999年1月1日起,马政府对生产企业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实行免税,而不必再考虑产品是否外销。另外,对于生产所需设备以及用于环保、回收、维护、质量控制和水处理等方面的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销售税。
三、贸易政策
马来西亚坚定地确立其在地区和多边贸易环境中的地位,并全面致力于公平自由贸易。目前马来西亚正和其它的国家一起通过各种框架,如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共同合作以加强和扩大地区贸易和国际贸易。为加强全球贸易体制,马来西亚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一直支持各种公平和平等的举措。
马来西亚已制定贸易自由化措施来促进和保持经济增长,这使它与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建立了牢固的贸易关系。
1、贸易程序
马来西亚能够拥有世界第18大出口国的地位主要归于它开放透明的贸易程序。马来西亚的外贸是在自由企业的框架之内进行的,而且贸易保持为一种私有部门的事业,政府只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在马来西亚,公司可以自由地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进出口贸易。贸易限制的使用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安全、保护健康和环境、维持质量标准和遵守安全准则。
2、出口许可证
大部分马来西亚的产品都可以自由地出口。只有少数的产品需要事先获得出口许可证,以保证双边纺织品协议或有关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国际协议和公约得到遵守。为监控有关国计民生的产品的国内供给情况,对一些产品实行出口许可管理。
《海关(禁止出口)令1988》将出口许可管理的规定列到三个税则中。税则一中列出了绝对禁止出口的产品,例如海龟蛋和马来半岛出产的藤(有一些例外)。税则二列出出口许可项下的产品,包括本国生鲜或是已死亡的动物、全部油棕树活组织、牛奶以及牛奶制品和水泥砖。税则三列出的产品是禁止出口的产品,以《海关令》规定的方式出口的产品除外。例如,对活鸟和动物的出口必须获得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出据的准许证;武器和军火的出口必须获得警察局的准许;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出口则须经环境部司长的批准。
3、进口许可证
对以下产品,如武器、爆炸物、机动车辆、彩色复印机、糖、大米和面粉实行进口许可制度。《海关(禁止进口)令1988》列出了进口到马来西亚在许可管理项下的产品清单。
4、贸易样品
马来西亚的到访者可以携带不具商业价值的非卖免税贸易样品入境,但抵达时须向值班的海关官员出示合法证据。
5、海关关税
马来西亚的关税编码是在《关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和《标准国际贸易归类》(SITC)的基础上建立的。
新的世界贸易组织关税评估系统于2000年1月开始实行。根据这个体系,进口产品的交易价值(即出口到马来西亚的产品的实付或应付价格)成为征收进口关税和销售税的主要评估基础。但有些未包括在该价格中的某些指令性项目,如果不存在限制和条件,可做相应调整。
6、出口关税
马来西亚的出口产品一般不征收出口税,为遵守某些规定和保护国内供给的除外。
7、进口关税
作为对世贸组织的承诺以及单边自由化措施的一部分,马来西亚已降低或取消了近5000种产品的进口关税。为了促进贸易,直接用于制造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条件是该原材料本地不生产或本地产品在质量和价格方面不能被接受。超过60%的税目为零关税。
8、销售税
销售税用于某些包括进口和本国制造的产品。应征税率在《销售税(税率)令1972》和《销售税(税率)令1997》做了规定。
9、反倾销税
根据世贸组织公约的规定,马来西亚已制定实施《反补贴和反倾销条令1993》。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下属的贸易作法局负责管理该条令的实施。
10、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EPT)-东盟自由贸易区
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EPT)计划,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员国同意对逐步降低所有产品的进口关税,降幅从零到5%不等。六个原始成员国,分别是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于2003前全实面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EPT)。其他成员国,即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则将于2008年全面实施。
马来西亚已经有90%多的税目关税水平在0-5%之间,超过60%的产品为零关税。马来西亚的平均税率为2.59%,到2003年有望降为2.07%。
11、外汇管制政策
总的来讲,外汇管制政策是为了监督马来西亚的收付结算以及鼓励有效地使用国家金融资源。
马来西亚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自由流入,经常项目完全自由兑换,允许非马来西亚居民自由地汇入汇出钱款。
国际法律保护
马来西亚对创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的承诺,已说服了来自50个以上的国家的超过4千家国际公司把马来西亚作为它们的境外基地。
股权持有
股权分配已获核准的公司,将不需在任何时候重整其股权结构,但公司须继续遵守其原本核准的条件,并保有其投资案的原来特色。
投资保证协定
马来西亚随时准备与他国缔结投资保证协定,这是政府渴望对增强外来投资者信心的一个证明。
投资保证协定将提供投资者下列保证:
·不收归国有及没收的保障
·若收归国有或没收时,确保迅速及足够的补偿
·利润、资本及其他酬金可自由转移
·依解决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处理投资纷争。马来西亚自1966年起已是该公约的成员
马来西亚已与下列组织与国家缔结投资保证协定:
组织
*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 回教国家组织
国家
阿尔巴尼亚、德国、巴基斯坦、阿尔及尼亚、加纳、巴布亚新几内亚、阿根廷、几内亚、秘鲁、奥地利、匈牙利、波兰、巴林、印度、罗马尼亚、孟加拉、印度尼 西亚、沙特阿拉伯、比利时-卢森堡、伊朗、塞内加尔、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意大利、西班牙、博茨瓦纳、约旦、斯里兰卡、布基纳法索、哈萨克、苏丹、柬埔 寨、北韩、瑞典、加拿大、南韩、瑞士、智利、科威特、土耳其、中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库曼、克罗地亚、老挝、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古巴、黎巴嫩、英国、捷 克共和国、马其顿、美国、丹麦、马拉维、乌拉圭、吉布提、蒙古、乌兹别克、埃及、摩洛哥、越南、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也门、芬兰、荷兰、津巴布韦、法 国、挪威 
解决投资争端公约
为了促进和保护外来投资,马来西亚于1966年核准了解决投资争端公约的条款。这公约是在国际重建与开发银行赞助下订立的,并通过该银行设在华盛顿的主要办公处的国际解决投资争端中心,提供国际调解或仲裁。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是在亚非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支持下於1978年设立,该委员会是一个与马政府合作且受马政府支助的政府与政府之间的组织。
该中心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它为亚洲太平洋地区服务,为与该地区或在该地区内从事贸易、商务及投资的各方的利益提供一套解决争端的制度。
任何因契约引起的争端或索赔,违约、契约的中止或作废,将依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条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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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马来西亚实行君主立宪联邦制,因历史原因,沙捞越州和沙巴州拥有较大自治权。
以巫统为首的执政党联盟国民阵线(简称“国阵”)长期执政,马来人主导政权,政局稳定。1997年金融危机和安瓦尔事件曾对马政局造成冲击。1999年第十届全国大选中,国阵虽继续保持国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席,但在马来人中支持率有所下降;反对党伊斯兰教党势力上升,在吉兰丹和丁加奴两州执政。“9·11事件”后,伊斯兰教党的极端宗教色彩受到质疑,处境被动。国阵在三次地方补选中获胜,凝聚力增强,执政地位得到巩固。
2003年10月31日,马哈蒂尔辞去党政职务,巴达维接任马来西亚第五位总理及国阵、巫统主席,政权平稳过渡。巴达维延续马哈蒂尔既定的内外政策,同时加强政府机构整顿和廉政建设,强调全民分享政治权力和经济发展成果,受到民众普遍欢迎和支持。
2004年3月,马来西亚提前举行第十一届全国大选,国阵创下历届大选最好战绩,赢得219个国会议席中的199席和505个州议席中的452席。巴达维蝉联总理,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中马双边外交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马两国于1974年5月3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建交后,两国关系总体发展顺利。进入90年代,中马关系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全面展开,并取得丰硕成果。
两国高层互访和接触频繁。江泽民主席(1994年)、李鹏总理(1990、1997年)、朱镕基总理(1999年)、李瑞环政协主席(1995年)、胡锦涛副主席(2002年)、姜春云副委员长(2002年)、李岚清副总理(2003年)等分别访马。马前三任最高元首阿兹兰(1990、1991年)、贾阿法(1997年)和萨拉赫丁(2001年)先后访华。前总理马哈蒂尔和下议长扎希尔在职期间也多次访华。
2004年1月,吴邦国委员长会见来华出席亚太议会论坛年会的马下议长扎希尔;4月,马前总理马哈蒂尔访华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5月,巴达维总理正式访华并出席两国建交30周年庆祝活动。双方发表《联合公报》,一致同意推进两国战略性合作。10月,唐家璇国务委员访马,分别会见了巴达维总理和纳吉布副总理。11月,温家宝总理在老挝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会见了巴达维总理。
2005年3月,马最高元首西拉杰丁对华进行国事访问。4月,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海南会见了来华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马总理巴达维。5月,吴邦国委员长对马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发生强烈地震海啸灾难,马北部部分地区遭受较大损失。灾情发生后,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分别致电马最高元首西拉杰丁和总理巴达维表示慰问。中国政府和人民还向马提供了紧急救灾援助。
两国外交部于1991年4月建立磋商制度,迄今已举行10轮磋商。中方在马来西亚古晋设有总领馆,马方在中国上海、广州和香港设有总领馆。
二、双边贸易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两国先后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等10余项经贸合作协议。1988年,两国成立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现已召开6次联委会会议。2002年,双方成立中马双边商务理事会。
两国贸易额持续快速增长,2003年双边贸易额突破200亿美元,达201.3亿美元。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262.61亿美元,同比增长30.5%,其中中方出口80.87亿美元,进口181.74亿美元,分别增长31.7%和29.9%。马是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新加坡)。
两国经济合作发展良好,相互投资不断增加。截至2004年底,马在华投资项目3240个,合同外资84.58亿美元,实际投入34.72亿美元。中国企业累计在马投资1.02亿美元。
两国金融合作进展顺利。2000年,中国银行和马来亚银行分别在吉隆坡和上海互设分行。200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亚国家银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三、其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两国在科技、教育、文化、军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顺利发展。1992年签署《科技合作协定》,成立科技联委会,迄已举行3次会议。双方还签署了《广播电视节目合作和交流协定》(1992年),《促进中马体育交流、提高体育水平的谅解备忘录》(1993年),《教育交流谅解备忘录》(1997年),《文化合作协定》(1999年),《中马航空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年),《空间合作及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协定》(2003年),《在外交和国际关系教育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4年)等合作协议。
1995年,两国互设武官处,军事交往增多,两国海军军舰多次互访。2003年9月,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上将访马。2004年7月,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过境访问马来西亚,与马副总理纳吉布会晤。
两国旅游合作密切,双方互为重要旅游客源国。两国每年人员往来超过100万人次,每周往来航班近100架次。
1991年,中国在马来西亚设立新华社分社。1992、1993年马中友协和中马友协相继成立。厦门市与马来西亚槟城、江苏省和马六甲州分别建立了友城关系。
四、双边关系中的其它问题
两国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归属问题有争议。双方多次表示,将共同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积极寻求以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有关争议。双方还表示愿积极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后续行动。
五、重要双边文件
1974年5月,马来西亚总理拉扎克访华,周恩来总理与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99年5月,马来西亚外长赛义德?哈密德访华,唐家璇外长与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与各国关系
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成员,同其它东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密切,高层互访频繁,并注意在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上相互协调立场。马是东盟内部贸易的重要一员,2004年与其它东盟国家的贸易额为2164.2亿林吉特,占其对外贸易总额24.6%。重视地区安全合作。2004年7月开始与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在马六甲海峡进行协同巡逻,共同打击海盗、走私和恐怖活动。
与印度尼西亚同为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国家,相互关系十分密切。两国在西巴丹和利吉丹两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2002年海牙国际法院裁定马对上述两岛拥有主权,印度尼西亚对此表示接受。2004年1月,巴达维总理访问印度尼西亚。5月,马与印度尼西亚签署《聘用印度尼西亚劳工谅解备忘录》。10月,巴达维总理出席苏希洛总统的就职典礼。12月,马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问印度尼西亚并出席两国共同边界委员会会议。2005年1月,巴达维总理在雅加达出席东盟地震和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期间会见苏希诺总统,并向印度尼西亚提供了救灾援助。2005年2月,苏希洛总统访马。
与新加坡关系密切。新是马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五大外资来源地。两国在马向新开放领空及长期供水、新在柔佛海峡实施填海工程、白礁岛主权归属、马在新铁路关卡迁移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巴达维就任总理后,积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问题,两国关系得到改善。2004年1月,巴达维总理访问新加坡,双方一致同意通过谈判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7月,新加坡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陈庆炎访马。10月,李显龙总理访马,双方签署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12月,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访马。2005年3月,吴作栋国务资政与巴达维总理就双边关系问题再次在马举行会谈。4月,纳丹总统访马。同月,两国就新在柔佛海峡填海问题签署协议,马方同意新方继续填海,并撤销在国际仲裁法庭的上诉,新方则同意根据生态和环保要求对填海工程进行调整,并对马渔民给予经济补偿。
与泰国关系良好。2004年1月,巴达维总理访问泰国,双方讨论了边界安全等问题,一致同意加强安全合作和情报交换。同月,两国军队进行自1970年以来首次陆地和空中联合巡逻。4月,塔信总理访马并与巴达维总理就边界安全问题再次举行会谈。5月,马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泰。10月,巴达维总理与塔信总理在泰举行年度会谈,双方讨论了边境安全及建立防止禽流感预警机制等问题。
与菲律宾关系总体良好,但双方在沙巴领土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两国关系也曾因马“安瓦尔事件”、菲在马非法移民等问题受到过影响。近年来,马为菲政府和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和谈积极提供协助。2004年1月,巴达维总理访问菲律宾,菲国会授予巴“国会成就奖”,以表彰其为促进两国关系和推动菲南和平进程所作的贡献。10月,马方监督团赴菲南部监督落实菲政府和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的停火协议,拟在菲停留一年。2005年3月,菲外长罗慕洛访马。
与文莱同文同种同宗教,双方关系十分密切。2004年7月,马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文,2004年9月和2005年4月,文莱苏丹两度访马。两国有林梦主权归属和专属经济区重叠问题,同意协商解决。
重视发展同印支国家关系。越、老、缅、柬加入东盟后,马与四国往来有所增多,并逐步扩大在印支半岛的投资和贸易。2004年1至2月,巴达维总理先后访问老、越、柬、缅。 4月,越南总理潘文凯访马,双方签署《21世纪全面合作协议》等合作文件。6月,缅甸总理钦纽访马。
马曾是英国殖民地,后加入英联邦,并与英同为“五国联防安排”成员,双方关系密切。80年代初马收购英资企业导致两国关系趋于冷淡,后虽有所回升,但仍时有磨擦。1995至1996年间,马哈蒂尔总理三度访英,两国关系有了较大改善。2004年7月,巴达维总理访问英国,双方就双边关系、伊拉克、中东等问题交换意见。10月,爱德华王子访马。2005年3月,马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英。
马拉西亚同日本经贸关系密切。日是马第一大外资来源地和主要贸易伙伴,也是向马提供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上世纪80年代,马哈蒂尔总理就提出向日本学习的“向东看”政策,旨在通过引进日本的资金、技术和管理,加快马来西亚的经济建设。2004年,双边贸易额1222.9亿林吉特,占马外贸总额的13.9%。1999年至2003年6月,日对向马协议投资额累计为24亿美元。2004年6月,巴达维总理赴日出席“亚洲未来”国际研讨会并会见小泉纯一郎首相。2005年5月,巴达维总理访日,双方同意于年底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美国近年来一直是马最大的贸易伙伴和主要外来投资者。2003年,马美双边贸易额1155.7亿林吉特,占马外贸总额的16.7%。1999至2003年6月,美对马协议投资额累计为50.74亿美元。两国在“民主”、“人权”等问题上矛盾较深,双边关系曾因“安瓦尔事件”受到一定影响。“9·11”事件后,美出于国际反恐合作的需要,重视马在伊斯兰国家中的特殊作用,两国政治关系有所改善,反恐合作加强。2004年1月,美副国务卿博尔顿访马。5月,马来西亚与美国签署《贸易与投资框架协定》。6月,美太平洋司令部司令法戈访马。7月,巴达维总理访美。双方表示尽管两国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双边关系的基础十分牢固,愿在经济、教育、防务等领域加强合作。
2004年5月,西拉杰丁最高元首夫妇访问叙利亚、法国和西班牙。6月,巴达维总理访问沙特,7月访问法国,8月访问韩国。8月,马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布访问意大利。9月,新西兰总督西尔维亚访马。10月,爱尔兰总理埃亨访马。11月,巴达维总理前往埃及出席阿拉法特葬礼并访问古巴。12月,斯洛伐克总统加什帕罗维奇访马,巴达维总理访问阿联酋和印度。2005年2月,巴达维总理访问巴基斯坦。3月,巴达维总理访问新西兰。4月,巴达维总理访问澳大利亚,此系马总理21年来首次访澳。
新闻人物
端古·赛义德·西拉杰丁:最高元首。1943年5月16日生于玻璃市州亚劳。先后在马来西亚和英国接受教育。1960年10月30日被立为玻璃市州王储。1964至1965年在英国皇家军事学院受训。1965年回国后曾在沙巴、沙捞越、彭亨州服役。1967年曾任玻璃市州摄政王,2000年4月17日就任玻璃市州统治者。2001年12月12日当选马来西亚第12任最高元首,次日就职。2002年4月25日登基。已婚,最高元首后法兹雅(TuankuFAUZIAH),育有一子一女。
达图·斯里·阿卜杜拉·艾哈迈德·巴达维:总理兼财政部长和国内安全部长。1939年11月26日生于槟城。1964年毕业于马来亚大学,获伊斯兰研究学学士学位。1978年当选国会议员,历任联邦直辖区部政务次长和副部长、总理府不管部长、总理府部长、教育部长、国防部长等职。1991年3月任外交部长,1999年1月任副总理兼内政部长。2003年10月任总理兼财政部长和内政部长,2004年3月大选后连任总理并兼任财政部长和国内安全部长。现任马执政党联盟-国民阵线主席以及巫统主席。已婚,夫人恩东(Datin Edon Binti Datuk Mahmud),育有一子一女。
达图·斯里·纳吉布·敦·拉扎克: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马第二任总理拉扎克的长子。1953年7月24日生于彭亨州。获英国诺丁汉大学经济学士学位。1976年当选国会下议员,1978年任能源、电讯和邮电部副部长,是马历史上最年轻的下议员和副部长。此后历任彭亨州州务大臣、文化、青年和体育部长、国防部长、教育部长等职。2004年1月起任现职,2004年3月大选后连任。巫统资深领袖,曾连续多次当选巫统副主席,2004年1月起任巫统署理主席。夫人达汀·斯里·罗斯玛·曼苏尔(Datin Seri Rosmah Mansor),育有五名子女。
马来西亚简史
 
 
一、1世纪
这个时期还没有明确的国家形式,但已经有先民居住。中国与印度的贸易传为了寻找锡、木材、砂金资源,多驻泊于此地港口。
二、7世纪
苏门答腊王国统治时期。
三、14世纪
爪哇王国统治时期。
四、马六甲王朝时期(1400年——1511年)
马来西亚历史传统上认为,苏门答腊王子拜里米苏拉于1400年建立马六甲王朝,并此在此区域建立起最强大的商业中心,吸引了许多中国、印度、阿拉伯和欧洲国家的商人前往贸易。拜里米苏拉于1405年遣使去明朝朝贡,而据说明朝郑和下西洋7次,也多达5次拜访马六甲王朝。马六甲王朝利用与明朝之间的友好关系壮大在马来半岛的势力,并藉助地理位置的优势发展经济活动,因为东西方贸易以印度及马六甲为中间站,马六甲王朝成为马来西亚势力较强大的核心国。
五、葡萄牙统治时期(1511年——1641年)
由于马来西亚位在印度洋与南中国海之间,所以长期以来是东方和西方商人与旅客汇集的中心。而马六甲王朝的商业兴盛,更引起了西方国家的觊觎。
葡萄牙于1511年占领了马六甲。他们占领马六甲的主要目的是要控制香料贸易及增强葡萄牙在东方的势力。当时葡萄牙代表团领袖薛魁拉(Lopez de Sequeira〕与马六甲发动战争。马六甲被葡萄牙打败开始马来西亚被殖民统治的命运。
六、荷兰统治时期(1641年——1824年)
继葡萄牙之后,荷兰人也想占领马来亚这块贸易金地,荷兰人想要占领马六甲的原因主要是想要控制东方的香料贸易、从印度来的布料买卖以及马来州属的锡矿业。1641年,在柔佛政府的协助下,马六甲落入荷兰人手中,并有荷兰东印度公司管辖。
七、英国统治时期(1824年——1957年)
英国人莱特(Francis Light)最早于1786年从吉打苏丹手中得到槟城的统治权以作为贸易和军事的基地,即征服了马来半岛北端槟城(Pulau Pinang)此地,登陆槟城后英国人的势力慢慢在全半岛巩固起来。在1800年苏丹割让了马来西亚半岛上的Province Wellesley ,而1819年时英国人莱佛士(Stamford Raffles)开找到了新加坡,并开始兴建新加坡。此后, 英人透过各种政治压力与外交手腕,遂渐的统治了整个马来半岛。1824年英国人正式从荷兰人手中得到马六甲。
而沙劳越地区原是文莱王朝的属地。但自公元1841年却被英人冒险家詹姆斯.布洛克(James Brooke)与他的后代统治。1881年,沙巴被抵押给英国北婆罗州特许公司。而公元1888年,沙劳越与沙巴成为英国的保护国。1896年英国人霹雳、森美兰、雪兰尔和彭亨组成一个联邦政府,称为“马来联邦”(Negeri Melayu Bersekutu)。1914年英国人将丁加奴、吉兰丹、吉打、玻璃市及柔佛这五个地区称为“马来属邦”(Negeri Melayu Tidak Bersekutu)。公元1920年东、西马来全都被英人控制。
八、日本占领时期(1939年——1945年)
1941年12月8日,日本军队在吉兰丹哥打巴鲁登陆,到1942年的2月英军节节败退,马来亚、沙巴及沙劳越全部落入日本人手里。日本人在占领期间大肆屠杀华人以报复华侨募款救援中国抗日,同时制造马来人和华人间的种族矛盾。日本人统治了马来亚三年零八个月后宣布投降。
九、马来西亚的独立(1957年)
日本战败后,英国重新殖民马来西亚,然而马来西亚人民在当时已经笼罩在非殖民化的思潮当中,英国因而于1946年1月发表白皮书,成立“马来亚联盟”,希望抑制人民的情绪。然而白皮书上的内容剥夺了苏丹和马来人的权利,反抗声越来越激昂。而在1948年2月1日英国人签订成立“马来西亚联邦”,重新归还权力给苏丹和马来人。英国于1950年允许马来亚实施地方议员选举,1955年第一次举行举行全国大选,由东姑拉曼所领导的“华印巫联盟”获得胜利,东姑阿都拉曼出任自治政府的首席部长,在马来人的不断努力之下,马来半岛十一州终于1957年8月15日与宗主国英国政府协议独立,并于同年8月31日举行独立庆典,订为国庆节。由于国内外各种政治及经济因素,马来半岛的十一个州于1963年9月10日与新加坡、沙巴及沙劳越共同组成马来西亚联邦,又称大马来西亚(简称大马),至此马来西亚正式独立。
而1964年大选时,巫统和马华公会由李光耀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把政治势力伸展到马来亚半岛。同时也认为人民行动党所倡导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政治口号有挑拨种族分离之嫌疑,并视人民行动党的行为为一种对抗,最后李光耀被逼于1965年8月9日宣布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成为另一个独立的国家。
 

马来西亚文化习俗 向上返回

日常风俗
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宗教、文化和风俗习惯各异,形成了独特奇异的风土人情。马来西亚人热情、谦恭、大方、十分讲究礼节。
1. 马来人的见面礼十分独特。他们互相摩擦一下对方的手心,然后双掌合十,摸一下心窝互致问候。马来人相互拜访时,衣冠必须整齐。在马来人家中做客应注举止得体,尊重长者。
2. 进入马来西亚人的家或礼堂时,必先脱鞋。进入回教寺院里,不可穿短裤、短裙。
3. 一般来讲,马来人男女着装差别甚微。平时马来男子穿着长到足踝的布质沙笼,称为“卡因”,上身穿的衣服叫“巴汝”。巴汝没有衣领,宽大凉爽,很适合在热带地区穿。逢年过节或拜访亲友,马来男子总要上着巴汝,下穿长裤,腰部围着一条沙笼,头戴“宋谷”帽,脚穿皮鞋。在马来西亚除皇室成员外,一般不穿黄色衣饰。
4. 马来人忌讳摸头,认为摸头是对人的一种侵犯和侮辱。在马来西亚与马来人交往,要尊重他们的习俗,否则便会视作对他们不礼貌。同马来人握手、打招呼或馈赠礼品,千万不可用左手。握手时,双手仅仅触摸一下,然后把手放到额前,以表示诚心。通常男士不主动与女士握手。
5.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马来人用餐习惯用右手抓饭进食,只是在西式的宴会上,马来人才使用刀叉和勺子。吃饭时,客人要细心观察主人的动作,依照主人的样子做,避免做出主人忌讳的动作。马来人用餐十分讲究卫生和礼节,进餐前必须把手洗干净。
6. 马来人普遍喜好辣食、忌食猪肉,不饮烈性酒,在正式场合也不敬酒。他们最禁忌的动物是猪。
如果有商务活动,最好安排在每年的3月至11月,因为大多数马来西亚商人于12月到次年的2月休假。圣诞节及复活节前后一周不宜前往,同时也应该避开穆斯林的斋月和华裔人的新年。
马来人的新年是开斋节,为伊斯兰教历9月。农历正月初一是华人新年——春节,这一天是全国公共的假日。国庆节为每年的8月31日,又称为独立日,首都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游行和集会。
基本礼仪
服饰礼仪:马来西亚人喜欢穿天然织物做成的衣服。在服饰上,男子习惯穿传统的民族服装,其上衣无领,头戴无边帽。在比较正式的社交场合,男子穿白衬衣,便裤。马来西亚的女子的传统服装样式和男装差不多,她们也穿"沙笼",颜色和图案则艳丽得多。马来西亚人爱佩戴短剑,他们把剑视为力量,智慧和勇敢的象征
仪态礼仪:在马来西亚,公开表示亲热是不受欢迎的,要避免接触异性。在和马来人交谈时,不要把双手贴臀部上,因为这种交工表示发怒。是人打手势应伸出自己的手,掌心向下,然后频频摆动手指,不要用一个手指做这种动作;也不能用拳头打另一只半握着的手。在马来人和印度人面前,不要用左手触摸人,传递物品。
相见礼仪:在马来西亚,朋友间无论是见面,话别或相遇,都要轻微点头以示礼貌。马来人介绍人们相互认识时,通常先介绍年长者或比较有身份的人物;先介绍妇女,后介绍男子。当你被别人介绍时,你应该对他人一一问候。
餐饮礼仪:马来人的食物一般以米饭,糕点为主,口味偏淡。到马来人家做客,应准时赴约。主客应坐在主人的右边,或坐在餐桌的首位。在取食时,不要把公用勺碰到自己的盘子。应等主人邀请时再开始进食,不要自己动手。
喜丧礼仪:马来的婚俗奇异有趣。一男子可娶四妻。马来人生小孩有许多习俗。婴儿出生时,助产婆要举行吐涎仪式。第三天宴请亲友。 对于死者,马来人哀痛在心,但从不号啕大哭。亲友及相识者齐聚在家,为死者祈祷。
商务礼仪:在马来经商,最好的时间是每年的3-7月,大多数商人在11月到次年2月休假。每星期五的中午至2点半,员工正在祈祷,这会儿不办公。见面要递名片,从事商务活动前要提前一个月用电报安排。如受邀请吃饭,不要回绝。宴会是社交性的不要讨论商务。当你离开这个国家时,一定要答谢。
旅游礼仪:马来风光美好,有众多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在马来登记住宿,一定要询问是否有季节差价,当雨季来临时,旅馆收费普遍打折。马来通信业发达,本地打电话无时间限制。马来的邮箱为红色,在街道上极容易找到。
主要禁忌:马来人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佛教和印度教。马来人忌讳乌龟,认为乌龟是一种不吉祥的动物,给人以色情和污辱的印象。在马来,不要穿着鞋子进清真寺,不要穿鞋子进别人家的客厅。
宗教信仰
马来西亚与其它东南亚国家一样,是一个多宗教并存的国家。马来西亚的国教是伊斯兰教,其它宗教还有佛教、印度教、基督教、原始宗教。
伊斯兰教
从7世纪到17世纪,伊斯兰教在东南亚的扩张和传播延绵了1000年。作为东南亚信奉伊斯兰教的主体——马来人的重要国家,马来西亚宪法规定,所有的马来人都是穆斯林,在全国人口中,穆斯林占将近55%。伊斯兰教在马来西亚有很深的影响。马来人取阿拉伯名字,按伊斯兰教的训言生活。清真寺遍布马来西亚城乡,寺内每天都有信徒作祈祷。星期五是马来西亚的主祷日。
其它宗教
佛教
佛教在马来半岛上曾一度盛行,15世纪以后逐渐衰落。19世纪,大批华人的到来使得佛教特别是大乘佛教得以恢复和发展。吉隆坡和华人集中的槟城是马来西亚佛教中心。马来西亚佛教总会设在槟城,该会还办了马来西亚佛学院。
印度教
印度教在进人马来半岛时,被称为婆罗门教。15世纪,伊斯兰教在马来半岛盛行后,印度教徒大多改信伊斯兰教。现在,信奉印度教的只有印度人,印度教徒实行严格的种姓制度。
基督教
基督教是随着葡萄牙、荷兰、英国的入侵而传人马来西亚的。由于这些国家的殖民者属于不同的教派,他们带来的基督教也有不同的分支,主要是天主教、新教。马来西亚的基督徒多为菲律宾移民、土著少数民族和一部分华人。
原始宗教
马来人的原始宗教崇拜的是多种神仙和原始拜物教。现在马来西亚信仰原始宗教的主要是一些土著少数民族。
美食
一、马来美食
1. 椰浆饭
加了椰奶的米饭,配上小鱼干、水煮蛋、烤花生及小黄瓜丝,这也是一道很受欢迎的早餐。
2. 马来煎饼
这是在马来西亚随时都能吃到的早点。是由小麦面团,加上打过的蛋及碎洋葱所做成的香脆馅饼。
 
3. 沙爹(Satay)
沙爹是传统马来美食,腌好的牛肉、羊肉、鸡肉串以适度的火候炭烤后,最最最重要的就是要沾着一层厚厚的沙爹酱一起入口。沙爹酱由花生酱、椰酱、幼虾等调制而成,香醇无比,吃了肯定令人眷恋不已。享用一串串沙爹的同时,再配以椰叶或班兰叶包裹的传统马来米饭、小黄瓜及洋葱等,入口的沙爹味道更加分明。
沙爹可搭配着米糕( Ketupat)及含有小黄瓜、菠萝及洋葱的生菜色拉一起吃。
4. 马来辣色拉
由菠萝、小黄瓜、豆腐、切碎的明虾肉及煮蛋所组成的色拉,以花生酱调味。
二、印度美食
1. 咖哩鱼头
 
由本地的印度人开创,煮给爱吃鱼头的华人吃;渐渐的,马来人和印度人也开始爱上这道菜肴,并自创不同的式样,咖哩鱼头的名声便开始广为传播。这道印度风味洋溢的佳肴,通常以一大块石斑鱼头或红雕鱼头为主,用浓稠的咖哩酱汁焖煮鱼头,一般配白饭吃。鲜嫩的鱼头加上香辣的咖哩汤,香味浓郁、辛辣够劲!
2. 印度煎饼
印度饼的一种。肉馅是以碎牛肉、洋葱及蛋混合而成。以咖哩调味。
3. 印度糕
用米磨成的粉制清爽糕点,馅内含有马铃薯及综合蔬菜。印度糕搭配椰子及扁豆咖哩一起享用。
三、其它
1. 小吃
经济实惠、快速美味的小吃。有些人对于在路边摊用餐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但如果摊贩的地点干净,小贩也注重卫生,你在路边进食时是很安全的。小吃都是现点现煮的,所以保证新鲜,在小吃摊里也提供你多种选择,像干面、汤、炒饭,及各种不同的海产。
2. 素食
在各地你可以找到中式的素食餐厅,或是在南部印度香蕉叶(Banana Leaf)餐厅发现芳香的素食佳肴,你将会体验到独特的用餐经验,用手抓取放在香蕉叶上的食物进食。
3. 海鲜
因为环海,马来西亚有丰富的海产像鱼、明虾、花枝、龙虾、蟹等美味海鲜。在马来西亚吃海鲜是个很棒的经验,因为所有的海鲜的均是新鲜且精致美味的。
4. 快餐
美式快餐是在本世纪兴起的,且几乎在每个城市都可发现。你可以看到肯德基炸鸡、麦当劳、A&W及百胜客等等。
5. 国际美食
在马来西亚,你可以发现世界各地不同的美食,特别是大城市及主要闹区的国际级大饭店内,享用到西式、日式、韩式、泰式及法国、意大利、黎巴嫩、希腊或甚至西班牙的口味。
6. 甜点
大部份的糕点都是由糖、鸡蛋、面粉、糯米及椰奶混合制成的。特别是在Ramadan禁食月的时候提供的点心,在餐厅及外面的小摊子上都有在卖。
 
四、饮食守则
当地水质常有污染,勿生饮。牛奶亦未经杀菌处理,请于煮沸后饮用。另外,鱼肉类及蔬菜均应熟食,水果食用前应先去皮。当地有中国、印度、马来等多种口味食物,西餐只有在较大的饭店才有供应。马来菜大多以海鲜、牛肉与鸡肉为主,生菜色拉以花生酱为佐料。一般而言,马国小吃店或路边摊之饮食卫生较差,不过在大城市餐馆均可安心食用。华人经营的餐馆相当普遍,多使用华语。马国肝炎盛行,小心病从口入。
服饰
在一般情况下,马来西亚人讲究穿着以天然织物做成的服装。最具代表性的马来西亚人的服装,是被称为“国服”的一种叫作“巴迪”的长袖上衣,它多以蜡染的花布做成,即使在很正式的交际场合,穿这种衣服也不为失礼。
马来人还习惯穿民族的传统服装。男子的传统服装是:上穿“巴汝”,即一种无领、袖子宽大的外衣。下身则围以一大块布,叫作“沙笼”。他们的头上,还非要戴上顶无沿小帽不可。女子的传统服装是:穿无领、长袖的连衣长裙。她们的头上,必须围以头巾。
在社交场合,马来西亚人穿着西装或套裙。但在正规的场合里,绝对不允许人们露出胳膊和腿部来,所以,在马来西亚背心、短裤、短裙往往是忌穿的。
马来人有佩戴短剑的习惯,他们认为短剑象征着力量、勇敢与智慧。去马来西亚人家里作客,进门前必须首先脱下鞋子,并且摘下墨镜。参观清真寺时,更要切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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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常识
一、出入境
赴马来西亚旅游者必须持有所在国护照或其他获得国际承认的旅行证件,以及马来西亚的旅游签证。入境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持护照人在马来西亚大使馆办理签证手续。在申请办签证的同时,要购买赴马来西亚的往返国际机票,因为办签证需要启程的时间和返回的时间,同时要开一个入境卡。要记住,在出境时要把这个卡交回来,因此,在旅游时千万保存好,不能丢失。
马来西亚海关规定可以携入境的免税商品为照相机、手表、钢笔、收录机、香水、打火机、纸烟200支、酒类1瓶以及价值200马元以下的化妆品、土特产、胶卷。旅游者如携带地毯、服饰、珠宝、烈性酒、烟草入境时,须交纳关税,也可入境时寄存海关,离境时取走。
保证金:如果过境旅客携带需上税物品入境,需缴物品市价50%的保证金,待离境时退还。税金与保证金的收据都须妥为保管。
游客可携带任何数额的钱币出入。
马来西亚严厉禁毒,携带毒品要被判死刑。过境时旅客特别需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以防被掉包挟带毒品。
旅游线路
中国的旅客往往选择“新马泰”三国相连的旅行团队,一次出游游三国,所以马来西亚的景点自然包括在其中,旅行社自有安排。如是只到马来西亚旅游,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景点和线路。
二、旅游服务
交通
马来西亚位于东南亚中心地带,以便利的空运海运与世界各地相连。在主要城镇都有带空调的火车和空调大巴及定期的国内航班。铁路干线南至新加坡,北达泰国,贯通全半岛。
长途计程车:坐足4人便可开车,可在指定地点下车,很方便。市内交通,有巴士、小巴、的士等。大陆与海岛之间有定时轮渡。
住宿
马来西亚全国有900多家旅游饭店,仅吉隆坡就有60余家豪华饭店。全国各旅游点还有简易的度假旅舍、休息房或汽车旅馆等,游客可以有多种挡次的住宿选择。所有酒店和饭店收费中已含10%的服务费,无须再付小费。一般房间客用品中不提供牙刷、拖鞋等,旅客须自备。
购物
马来西亚的主要购物地点集中在吉隆坡、槟城、马六甲的商业区。特色商品有巴迪(蜡染制品)、锡制品、银制品、铜器、贝壳工艺品、风筝、雕刻品、纺织品、牛皮木偶等。
餐饮
当地最有特色的菜是以香辣驰名的马来菜,椰子是烹调食品的主要配料。由于马来人大多是伊斯兰教徒,因此在肉类方面马来菜以牛肉、鸡肉、鱼肉为主,再拌以辣椒、胡椒、咖喱等调味品烹制。
到马来西亚旅游一定要品尝美味的海鲜,槟城汇集了许多海鲜餐厅,是吃海味的理想地点。另外,欧式菜肴也应有尽有,国际性快餐连锁店在各主要城市均设有门市。
马来西亚是热带水果集中产地,如榴莲、红毛丹、山竹果、石榴、西瓜、木瓜、香蕉等,供应品种繁多,新鲜美味,令人难以忘怀。
货币
马来西亚的货币为马币。全国有40多家商业银行。所有银行、旅馆、百货公司均接受旅行支票,也接受国际性的信用卡。在各主要城市中,自动提款机已很普遍。
电信常用电话号码有:
地方 电话号码
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2935188
机场入港厅 7465707
吉隆坡旅游问询处 2936664
吉隆坡旅游协会 2381832
吉隆坡旅游警察局 03―2415522
长途 101
问询 102
查号 103
紧急救援 999
机场马航问询、预订 7465707
吉隆坡火车站 2646063
三、注意事项
1、交往要衣冠整齐
马来人相互拜访时,必须衣冠整齐。如果是穿着拖鞋,首先必须脱掉放在门外,因为马来人的内厅是供祈祷的地方。游客也须这样做。
2、交往忌用左手
马来人认为左手是不干净的,拿东西给别人不能用左手,要用右手。对女士,不可先伸手要求握手,更不可用食指指人。马来人也忌讳摸头,甚至不能随意触摸别人的背部。
3、用右手抓饭进食
马来人禁烟,不吃猪肉、死物和动物血液。他们主食以米饭、糯米糕点、黄姜饭、榴莲饭、咖喱牛肉为主,还有椰浆和糯米制成"竹筒饭"等。马来人习惯用右手抓饭进食,只有在西式宴会上或在高级餐馆进餐时,才使用刀叉和匙。
4、参观回教堂注意事项
非回教徒入堂前需脱鞋。到寺庙参观,女性要注意穿着不可暴露手臂和双脚;女性如果月经来潮,不得进入祷告堂;不得从正在祷告的回教徒面前经过。寺庙内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参观回教堂时,不得碰触《古兰经》。
5、医疗
每个城市中都有国营医院、专业中心和私人诊所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其中有一些提供24小时全天服务。
6、小费
在酒店、旅馆、餐馆价格中均加收10%服务费和5%的政府税。马来西亚不提倡收小费。
7、时差
马来西亚和北京在同一时区。
文化名城吉隆坡(Kuala Lumpur,KL)
 
吉隆坡是马来西亚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位于马来半岛的中西部,面积243平方公里,人口约150万,是马来西亚最大的城市,也是该国唯一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当地人喜欢称它为“KL”。大约在一百五十年前,一批垦荒队在当地马来犹长的支持下,结果在安邦(Ampang)内陆附近发现了藏量丰富的锡矿。吉隆坡位于莪麦河(Gombak River)及巴生河(Klang River)汇流处,是最接近安邦的地方,顺着巴生河而上来开采锡矿的商人,后来在这里逐渐形成集市,他们在此地从事贸易并定居下来,且以马来语“ Kuala Lumpur”命名,意思是“泥泞的河流汇口”。
“在最初的时候,除了一片荒土便一无所有……”用这句话来描述吉隆坡的历史是极为精确的。在十九世纪初,许多华人来此开垦、经商,但帮派林立,彼此仇恨,甚至械斗,吉隆坡始终无法繁荣。一直到1880年英国接管此地,英国殖民政府总督瑞天成 (Frank Swettenham) 开始用心建设吉隆坡后,吉隆坡逐渐发展成为大城市,开始成为一个行政中心及商业枢纽。 在1957 年马来西亚独立之后,吉隆坡成为首都,发展更为迅速。在21世纪初的今天,吉隆坡已经由一个蛮荒之地,变成繁荣的国际城巿,成为马来西亚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心,现在吉隆坡以巴生河为界,西半部是政府机关、公园、银行所在地,东半部是商业和住宅区。
由前总理马哈迪于1991年提出的2020宏愿(Vision 2020),以建设马来西亚在2020年成为一个已开发国家为目标,要在2020年马国平均每人国民所得将达到1万5,000美元,因此吉隆坡具有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市容美观整洁,高层建筑林立,同时又有多种风格的古老建筑和高大茂盛的灌木丛林,成行的行道树、公园和公共花园是吉隆坡日间吸引人之处,到了夜晚,则成为灯火辉煌的乐园;为此,她赢得“灯火花园城”之名。现代化气氛与传统景观并存,使这座马来名城独具风采。
文化名城槟榔
  
 
槟榔屿位于马来西亚北部,以槟榔树多而得名。槟榔屿原来只是一个荒岛,只有海盗寄居于此,到 18 世纪末被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法兰斯船长发现,并向吉打国苏丹租借,使这里一步步发展起来,其中 85% 为华人,其余是印度人和马来土著,闽南话在这里很通行。
首府槟城,又称 “乔治亚市” 或 “乔治城”,位于槟榔屿的东北端,是马来西亚最大的国际自由商港和全国第二大城市。身为马来西亚半岛北部地区经济中心及重要海港和工业基地,槟城具备良好的条件,其面积293平方公里,人口约60万,年平均气温26.9C,年降水量2434毫米。位于花岗岩岛槟榔屿东北角砂咀上,当马六甲海峡北口,扼槟榔屿海峡西岸,离大陆3.2公里,依山傍水,港阔水深,可同时泊万吨轮船15艘。1786年被英国占领后辟为自由港。槟榔屿充满多姿多彩的宗教和文化特色,州立博物馆、艺术馆、佛教寺庙和清真寺遍布全岛,反映了自 18 世纪以来诸多民族共同开发这个美丽岛屿的灿烂历史。
文化名城沙巴
 
以金色的沙滩和金色的宫殿而著称的沙巴,是马来西亚一道耀眼的风景线。暑期长假,何不带上一份好心情,呼朋唤友去沙巴,体验另一种休闲旅程。穿梭森林、跋山涉水、入洞探幽、漫步沙滩……一程山,一程水,捕捉有情山水。
金色的沙滩
宁静的海滩、人迹罕至的热带孤岛、引人入胜的文化、多姿多彩的海洋生物、亲切好客、纯朴待人的民风,构筑出了这片魅力的国土——沙巴。作为马来西亚的第二大州,沙巴以其金色的沙滩而闻名。未经人工破坏的小岛群、清澈见底的海、美丽的珊瑚以及山上公园里繁茂的各类动植物都是沙巴独特的观光资源。
哥打京那巴鲁(旧称“亚庇”)是沙巴州的首府。位于哥打京那巴鲁岸外3到5公里的东姑阿都拉曼国家公园,由5个岛屿组成。其中,沙比岛是国家公园里游客造访最多的岛屿,也是深受远足旅行团体热爱的野餐和游泳胜地。岛上有苍翠茂盛的热带雨林、细沙连绵的金色海滩,还能观看到美丽的珊瑚生态和海洋奇观,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第一道金光和最后一抹夕阳
清晨的第一道金光从云端中闪烁而出,撒落海上,把沙比岛的海滩、珊瑚礁都染成了金黄色。然而这儿的夕阳更美。黄昏时分,太阳慢慢西沉,天空的云彩也千变万化。
慢慢地天空被灿烂辉煌的热带晚霞染成微红色,接着变成紫红色,到最后成了紫蓝色。但留在记忆里的,仍是那在夕阳下泛着金光的沙滩!
看海游岛赏珊瑚
沙比岛的珊瑚礁离海岸很近,适于潜水。岛上有潜水和露营装备出租,能让你和珊瑚来一次“亲密的接触”。若你既想近距离欣赏珊瑚,又不想潜水的话,可以乘坐玻璃底船观赏珊瑚礁。在岛上你大可来个野餐聚会或在海洋中滑翔、玩风帆、香蕉船、水上降落伞等,再不然就从度假村的专用码头乘船出海,尽享蓝天白云、金色沙滩和清澈碧波。岛上有可爱的小猴,游人可尽情地和猴子戏耍。若你偏爱悠闲,那么在岛上漫步,一路上赏心悦目的花花草草会向你大送秋波,五颜六色,看得人心花怒放。观海、赏鱼,看日升月落,任海风轻轻吹拂……这就是小岛上的最佳节目。
 
 
品尝美味海鲜
来到沙巴,当然不能错过这里远近驰名、活蹦乱跳的海鲜。这里有专人下厨烹制美味,游人只需张口享用即可。香辣的马来菜等地道的本土美食与国际风味美食,也都可以在沙巴的路边摊档、得奖餐厅、高级大饭店等地找到,南肴北馔,应有尽有。